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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找完錢直接摸食物」最重罰2億!邱泰源:優先採取輔導][奇摩新聞][11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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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8qc2gk91
時間:
3 天前
標題:
[「找完錢直接摸食物」最重罰2億!邱泰源:優先採取輔導][奇摩新聞][114.6.5]
食藥署4日發布修正「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新增規範針對小吃店、早餐店店員常見「找完錢後直接摸食物」行為要開罰,罰鍰從新台幣6萬元起跳,最重可罰2億元,引發業者反彈。
衛生福利部長邱泰源5日出席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時表示,新規定是希望全國一起努力提升食品衛生,剛開始會以輔導為主,請大家安心。他強調,這是希望在賣東西、找錢的過程中,能多注意衛生,慢慢輔導讓台灣的食品安全往前邁進一步。
此次修正「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的適用對象,由製造業擴大為所有食品業者,並納入外送行業。食藥署食品組長劉芳銘指出,修正內容早在今年1月18日預告,今日發布修正同時即起上路。
若發現有違反規定者,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規定,經命其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將處以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新規定明確要求食品從業人員調理即食食品時,手部不得同時或接續接觸金錢或其他有污染之虞物品。食藥署強調,不論是找完錢再去摸食物,或是倒完垃圾再摸食物,都屬於違規行為,民眾若發現可向衛生局檢舉。
修正內容還包括製程及品質管制、檢驗與量測管制、文件與紀錄保存等規定。另外也增訂改變原設定倉儲、運輸條件者,應有合理原因及依據,並要求具冷凍及冷藏運輸車且送訂有保存溫度者,應不定時抽測車廂體或容器內環境溫度,冷凍食品溫度不得高於攝氏負20度。
在食品從業人員管理方面,新規定刪除結核病檢查項目,教育訓練可由業者自行或委託專業機構辦理。新進食品從業人員應接受至少3小時教育訓練,從業期間每年也需至少接受3小時教育訓練,且於作業場所工作時應戴口罩。對於是否會立即啟動專案稽查,邱泰源回應表示,相關事宜仍在研議中,但一定會以輔導為優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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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政府又在推行這種治標不治本的政策,這樣的做法真就會讓食安因此變好嗎?
而且完全沒有考量到當事人的狀況就強推,實在是不知民間疾苦的政策。
作者:
aa0975707559
時間:
3 天前
確實很不衛生尤其在賣早餐的居多阿
作者:
terry_x_man
時間:
前天 02:03 AM
那煮麵拇指插在裡面可以嗎?綜藝不是都這樣演,只是在擾民,整天脫褲子放屁
作者:
tr050295
時間:
前天 06:34 AM
本帖最後由 tr050295 於 2025-6-6 06:35 AM 編輯
所以現在從事餐飲的人,在處理食材得時候,就要更加注意了
作者:
mw232
時間:
前天 06:54 AM
民進黨狗官個個高高在上,何不食肉糜
沒出過社會,不會親力親為
所以才會出現這種找錢後摸食物就開罰的奇葩規定
市面上那麼多一個人賣的早餐店、攤子
人家還TM給你找完錢→洗手→再應付下一個客人哦
每個路邊攤都會平白生一支自來水管出來嗎
要搞死人家老闆妳
這個垃圾政府離人民越來越遠
住在天龍國的民進黨個個越來越像晉惠帝
去死啦
什麼爛政府
補充內容 (2025-6-6 06:59 AM):
也難怪
癩蛤蟆強拆人家合法民宅時
哪管人民死活
現在狗官訂這種找錢摸食物就開罰
又哪會管做生意店家攤販老闆死活
蟾蜍自己好好活就行了
作者:
dadf
時間:
前天 07:01 AM
這政策優點~是保護人民食的健康,缺點~如果是小攤商就比較沒辦法配合,個人想的解決方法~如果載透明手套是否可以避免接觸食材和金錢。
作者:
matt263180
時間:
前天 07:44 AM
本帖最後由 matt263180 於 2025-6-6 07:45 AM 編輯
個人覺得是好的政策,本來就不該用拿錢的手碰食物..錢/手機上面的細菌很多
這是基本常識,從小朋友時期就在教導的觀念,要洗手才能碰食物,不過倒是大人忘光光居多。
尤其早餐店最常見,只要碰到這種店直接拒吃順便提醒店家..衛生習慣有夠差
不過這種情況多數都還是1個人當2.3個人在用,導致常常1個人要做好幾樣事情造成的,
為了加快作業速度而懶得脫手套之類的等等。
我也時常在家中宣導這個觀念,雖然老一輩的很難改過來就是了,但為了健康還是要講,
不能用以前不正確的觀念去壞了健康。
作者:
zogol
時間:
前天 09:02 AM
不好意思喔,民進黨酬庸的高官可是不知道台灣人民的生活的,為政績硬要亂搞就變成台灣笑話了。
作者:
victorlion71
時間:
前天 09:29 AM
用電子支付不就好了
難怪一堆食安問題
作者:
ykkidog
時間:
前天 10:01 AM
冥噤黨高官都習慣吃那種星級餐廳
然不會有遇到收錢後馬上又要拿食物的現象
所以不知道一般攤販
會因為這種擾民的政策困擾
作者:
arleekurt
時間:
前天 10:02 AM
規範很多在初期的時候大家都很關心 過一陣子之後大部分的人大概都不太在意了 爾偶有小部分人因個人對於衛生安全因素或者嫌店家而挾怨報復 要不然應該不會太過注重這個問題
作者:
www15211
時間:
前天 10:11 AM
台灣100%的商人店家手接觸食物再找錢下秒又再摸食材一大堆.這種商店我是不會去第二次.
作者:
powermodule
時間:
前天 10:24 AM
最卑微的人,最重的處罰
想當年食安風暴,大公司被抓包,新聞很大,雨點很小.
好像裁罰了6萬元.
這些公司們,哪間沒有幾億到百億營收的.
就罰這點
...
今天對應到小人物,底層人士,也用如此重罰
如同描述,小攤販,這樣一個不注意,就要罰6萬元起步.
X色恐怖啊
...
就沒思考灰色地帶的行為,比如說同一隻手,帶著手套煮食,脫手套找錢.
正義魔人就能檢舉他手沒洗=>髒手進手套,會污染食物.
鹹酥雞等,若要包好包滿,要用紙盒=>裝袋成本上升2倍起.
鐵板燒類的,鐵板太黑,若不想被檢舉,得要準備好幾塊,邊燒邊洗.
...很多呢.
比較想說行人地獄,當騎車轉彎的時候,路口有違停,一過去發現行人,這樣被檢舉,
會成功
需要自己設法證明,新聞不少.
甚至突然出現的行人,這樣檢舉,也會成功
想著是注意馬路安全,或是時不時要注意馬路突然出現的行人(三寶)
人的品行問題,就算是好人,也會暴走,人品跟善良不是對等關係的.
完.
作者:
a0l0e0x0
時間:
前天 03:01 PM
這樣的規定下去,
餐飲業的成本又要增加了!
看來又多了一筆漲價的藉口了!
呵呵~~
作者:
heidguy
時間:
前天 03:18 PM
關鍵是在造成的衛生問題需要注意
作者:
fviamiaarhrpex
時間:
前天 06:22 PM
電子支付 就不怕摸到錢了 還可以取締一堆逃漏稅的攤販
作者:
eyyy001
時間:
前天 06:26 PM
本帖最後由 eyyy001 於 2025-6-6 06:26 PM 編輯
確實很不衛生 , 但 加藥來珠 加藥萊牛 有比較衛生健康嗎?
確實很不衛生 , 但 狂牛症 有比較衛生健康嗎?
確實很不衛生 , 但 和災食品 有比較衛生健康嗎?
確實很不衛生 , 但 和災廢水 有比較衛生健康嗎?
確實很不衛生 , 但 基改食品 有比較衛生健康嗎?
確實很不衛生 , 但 多吃蘇丹紅 有比較衛生健康嗎?
以上這些有要罰 6萬~2億元 嗎?
哀~
呆完郎A逼哀 就是假掰~
作者:
ga033661
時間:
前天 07:45 PM
雖然知道用意在哪
確實錢是最髒
又不能強迫大眾使用電子支付
作者:
雨天等放晴
時間:
昨天 01:44 PM
食安確實該重視 但我覺得源頭重要 像上次的過期豬排
就應該判重刑 罰錢沒用
作者:
tomf5a66
時間:
昨天 03:02 PM
要解決日益增加的食安問題,也不能這麼何不食肉糜的訂定法則吧!
作者:
LG0824
時間:
昨天 06:14 PM
如果是用夾子或鍋鏟應該還好吧,
本來就不應該用髒手直接觸碰食物,
就算沒找錢,也不應該直接碰食物吧.
作者:
burtonway78
時間:
4 小時前
民進黨沒啥能力治國 就是這種檢查手帕衛生紙最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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