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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文風:同性戀不必矯正 需要改的是基督徒][上報][20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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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宜蘭阿玲
時間:
2018-9-14 08:45 PM
標題:
[歐陽文風:同性戀不必矯正 需要改的是基督徒][上報][2017.1.9]
21世紀的人應對於性取向有更理性與科學的認識,否則難免歧視戮害生命,職是之故,據報導,衛福部擬將「性傾向扭轉(迴轉)治療」列入不得執行之醫療行為,不啻為一項好消息!根據有關草案,一旦違規,按<醫師法>最高處50萬元罰鍰,得併處停業或廢執業執照,情節重大則廢醫師證書。有關草案據說最快可在今年3月公告上路。
所謂扭轉性向,完全沒有科學事實依據,純粹是反同恐同文化的傑作。因為對性取向缺乏正確認知,以為同性戀是一種病,再加上如果宗教信仰反同,以為同性戀罪大惡極,結果一口咬定非改不可。這種矯正性取向的「治療」曾經在上世紀盛行於歐美社會,除了因為對性取向的無知,亦與社會反同的基督教文化不無關係,治療手法慘不忍睹,包括對同性戀者採取前腦葉白質切除術、荷爾蒙「治療」。1981年,美國政府才規定心理診所不得採用電擊手法「矯正」性向。
在中國大陸,因為知識水平低落,縱使中國早在1997年已將同性戀除罪化,又在2001年將同性戀非病理化,把它從精神疾病名單剔除,但在對性取向無知的反同社會,扭轉性取向還是成了奸商的一門好生意。在深圳一項三個療程的矯正服務要價6000至9000人民幣不等;甚至在淘寶網站亦有人出售矯正服務,包括出售「同性戀調轉符」,通過唸咒、燒符可改變一個人的性取向;還有甚至可以通過改名扭轉性取向的。這些「商品」價錢還「可以”」,分別1500人民幣和399人民幣。但有識之士應不難了解這根本就是欺詐!
2014年,中國同性戀者小振在父母施壓下在百度搜索,尋求矯正治療,找到了心語飄香,治療師說一共有5個療程,每個療程6次,共3萬元。小振先付500元,先試一次,原來是電擊。後來小振對同性戀有更全面認識之後,決定向北京海澱法院遞交訴狀,提告心語飄香、百度發布虛假廣告、並侵犯其人身權益。2014年12月法庭判決小振勝訴,被告診所需支付原告3500元賠償,並就「治療同性戀」宣傳道歉。法院判決書更明確寫道:「因同性戀並非精神疾病,心語中心承諾可以進行治療亦屬虛假宣傳。」這就是著名的中國首例「同性戀矯正治療」案。
但是,這不意味中國大陸就不再有所謂的性向矯正治療,由於同性戀仍是被污名化的身份,還是有許多人由於家庭壓力,不惜要想盡方法改變,縱使最後失敗或知道被騙,也沒有勇氣公布真相或提告,因為一提告就是出櫃。奸商知道如何借助利用社會恐同力量,了解深櫃的魅力,豈會放過發財機會?
基督教式的矯正治療
但另一種比商業矯正治療性取向對人心靈破壞更大的是擁有基督宗教背景的矯正治療。這一類的治療對同性戀者傷害更大,因為商業治療至多說治療失敗,而且他們一般也不會承諾百分百成功,但基督教所謂前同志運動(ex-gaymovement)的治療則是不會失敗的,因為神無所不能,失敗的是當事人,如果變不了異性戀者,一切都是當事人的錯,因為神錯不了。為了加強這種說法,這些宗教組織還不斷宣傳「前同志」的見證,以表示如果這些人都可以改變,為甚麼你不能,答案還不明顯嗎?都是你意志不夠堅定,都是你根本一開始就不想改變!
無疑的,這令許多基督徒同性戀者在治療失敗後經歷二度傷害,除了深沉的失望,還有壓迫人心的罪疚,往往令人痛不欲生,結果一些人後來自殺。這亦是為甚麼<出埃及> (EXODUS) ,這個美國最早的前同志組織後來於2013年在美國宣布關門並向同性戀者致歉!
美國非常著名的前同志組織是美國研究與治療同性戀協會(NARTH)。該組識其實就是基督教福音派的反同組織,在1992年由Joseph Nicolosi,Benjamin Kaufman和Charles Socarides三位基督徒創辦。矯正治療(reparative therapy)這詞,就是心理學家Joseph Nicolosi所創。Benjamin Kaufmans是一名醫生,他在2015年因犯規被告(但與同性戀治療無關),而被逼交出其執業執照,但最諷刺的還是反同的基督徒心理學家Charles Socarides。
他著名的反同理論是「同性傾向是精神上所做的針對過度強勢的母親和比較弱勢的父親的一種適應」。但他在發展這理論時,還不知道他的孩子是同性戀者,後來他的孩子Richard Socarides不只公開出櫃,還成了美國同運重量級領袖,在白宮成為柯林頓總統關於LGBT課題的顧問!後來有人和Charles Socarides辯論同性戀課題時問他「你認為為甚麼你的孩子是同性戀?」 ,他惱羞成怒,拒絕回答!他可能怎麼問答,難道他要按他的理論說「因為他有一個懦弱無能的父親」?
其實所謂的前同志組織或反同基督徒,他們對改變性取向的看法,其實是有微差,並不都是一致的。比如雖然他們在宣傳時說同性戀可以改變,或有人說自己已經被改變,但到底「改變」的是甚麼,往往不是如文宣所言已變成異性戀,不再是同性戀者。Bob Davies,Tim Wilkins,Andrew Comiskey ,Joe Dallas等著名前同志,從來沒有說一經療程馬上變成異性戀並對同性完全沒有「性」趣;因此,真正改變的不是性取向,而是性行為。
台灣的反同基督徒在婚姻平權的壓力下,「進步」到只是反同婚,不再反對同性伴侶法。但這種「進步」,其實是因為理虧而不斷地讓步。(湯森路透)
只有墮落的異性戀者
換言之,這一類的反同基督徒會告訴你同性戀做為一個性取向不是問題,但同性性行為才是罪惡,所以只要改變成單身或有愛無性,就沒問題了。這一類者時下頗多,因為隨著知識普及,他們越來越明白性取向是不能改變的,也非自己可能控制的,所以性取向不是問題,唯有性行為才是問題,但他們從來不能具體論述為甚麼一個沒有問題的性取向,將之落實為行為之後,卻大有問題?特別是相信心態與行為一樣重要的基督徒,不只殺人不對,連恨人也不可以,因此為甚麼渴望與同性有親密肉體接觸的同性戀性取向會沒問題?
另一類所謂的改變,其實不是從同性戀變成異性戀,而更有可能是雙性戀而後來決定成為異性戀,如Joe Dallas在其著作《Desires in Conflict: Answering the Struggle for Sexual Identity》就採用了金賽的性取向衡量標準來敘述自己的「改變」經驗。
職是之故,我不會完全否定一些人的改變見證是假的,我質疑的是這一類的「前同志」其實應該是雙性戀者而非「前同性戀者」;而且,我也不會以為「變成」異性戀者是一件壞事,我一向批判的是這些反同基督徒或自稱「前同志」的,因為自己認為自己可以或已經改變了,同時堅持別人也「必須」變,但又說不出必須改必須變合理的理由,純粹不過因為宗教信仰,即不能具體說出同性戀到底有甚麼問題,卻堅持這性取向是要不得的罪惡,這才是問題!
還有一類的「改變」是比較有趣的,因為基本上,簡而言之,他們不信「改變」,因為同性戀不是一個身份,也不是性取向,所以「前同志」是神話,因為根本沒有同志這一回事,又何來「前」或「後」?美國另一著名的矯正治療基督教組織Love in Action,其中的John J. Smid牧師就是一例。
John Smid不認為有同性戀這一回事,也不認為自己是異性戀者,他說他只是基督徒,他只強調要克服同性戀的性欲與性行為。因為沒有人是同性戀,因此無從改起,所以不必改,要改的只是行為,不是身份,也不是性取向。這令我想起了我在少年時的牧師對說的一句話:沒有人是同性戀者,只有墮落的異性戀者!
「前同志」不過是神話、不過是謊言
值得一提的是,John Smid牧師在與異性戀結婚後發現自己是同性戀者,後來離婚;離婚後成為虔誠的基督徒,尋求「治療」克服自己的性欲,後來成為反同組織領袖,2012年再次出櫃,2014年與同性愛人結婚!他現在已經不再相信他之前說的話了,可惜的是還有人相信!
關於所謂「前同志」的荒謬與所謂的「見證」,Wayne Besen花了4年時間研究「前同志」運動,寫了一本書《Anything but Straight: Unmasking the Scandals and Lies Behind the Ex-Gay Myth》詳盡地批判所謂《前同志》不過是神話、不過是謊言!這本書值得一讀。
結論
隨著越來越多同志出櫃,以及對性取向科學知識的普及,現在很多反同基督徒都會說同性戀沒有問題了,只是同性性行為與婚姻有問題。但為甚麼同性戀沒問題,同性戀者卻不能有同性性行為?為甚麼一個渴慕與同性有親密行為的心理和性取向沒問題,但一旦成為事實就有問題,這不矛盾嗎?這是他們永遠都沒有辦法正面與合理問答的問題!現在台灣的反同基督徒甚至在婚姻平權的壓力之下「進步」到只是反同婚,但不反對同性伴侶法了!這種的「進步」其實是因為理虧而不斷地讓步!
總而言之,一言總之,同性戀根本不是問題,不必矯正不必改,需要改的是基督徒!
※作者為波士頓大學神學博士,紐約市立大學社會學博士候選人,紐約大都會社區教會牧師,同時亦任教於紐約市立大學亨特學院性別研究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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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妙的一篇文,看了以後才發現原來在宗教中只有信上帝的才反同性之愛,而矯正同性戀也是從西方開始,在華人歷史中,龍陽之好,磨鏡之樂很含蓄的表逹了同性之間的愛,在過往中不論是道佛兩教還是百姓對同性之愛雖不認同卻也不會如基督教般的打壓,而在一些偏遠的地區還有結成契兄弟生活的例子,算起來對在這方面人權的尊重,華人真的是贏很多
作者:
Cancer555
時間:
2018-9-14 09:12 PM
達爾文進化論:適者生存 不適者淘汰
(最後到底是誰會生存下來? 是同性戀還是異性戀?)
作者:
larry24932780
時間:
2018-9-14 09:43 PM
同意樓上
雖然這這種說法
同性戀因為無法正常繁殖後代會被淘汰就是了
作者:
礁溪伊莉
時間:
2018-9-14 09:49 PM
別鬧了~...
世界
各宗教
,
對於
"同性戀"
的
觀點
,
均有其
不同的立場
:
猶太教:
視
"同性戀"
為
不潔的行為
, 但可以
寬容
...
天主教:
反對
"同性戀"
, 但可以
寬恕
...
基督教:
視
"同性戀"
是一種
病
, 應加以
治療
...
伊斯蘭教:
視
"同性戀"
是一種
罪
, 判處
監禁
或
死刑
...
印度教:
"同性戀"
違反自然
, 但可以
寬容
....
佛教:
主張
"禁慾"
, 視
"情慾"
為
修行
和
解脫
的
障礙
(即使是
異性戀
), 但可以
寬容
...
道教:
"同性戀"
雖有
違陰陽調和
, 但只要會發生的事情, 就是
合乎自然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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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jcme
時間:
2018-9-14 11:32 PM
礁溪伊莉 發表於 2018-9-14 09:49 PM
別鬧了~...
世界各宗教,
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 ... h-should-sorry-gay/
http://www.truth-light.org.hk/nt ... 4%E7%9C%8B%E6%B3%95
https://catholiclaity.net/2018/0 ... %E6%88%80%EF%BC%9F/
從來沒有天主教說"反對同性戀",更何來寬恕呢?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 ... A%E7%9D%A3%E6%95%99
基督教更混亂了,不同時期有不同的看法,甚至不同派系都有各自的解讀
其他的宗教我不確定,我就不亂說了,畢竟我不是礁溪伊利嘛
不過正因為是礁溪伊利,所以說什麼瘋話都不奇怪啊~
作者:
宜蘭阿玲
時間:
2018-9-15 05:54 AM
為甚麼一個渴慕與同性有親密行為的心理和性取向沒問題,但一旦成為事實就有問題,這不矛盾嗎?這是他們永遠都沒有辦法正面與合理問答的問題!現在台灣的反同基督徒甚至在婚姻平權的壓力之下「進步」到只是反同婚,但不反對同性伴侶法了!這種的「進步」其實是因為理虧而不斷地讓步!
這段內容解釋了為反而反理虧又要強詞奪理的事實
作者:
oper0090
時間:
2018-9-15 07:21 AM
真是笑話,呵呵不是“自由民主”嗎?為什麼非要有一方妥協讓步?
作者:
aasbaaae
時間:
2018-9-15 01:03 PM
不不不~
需要改的不是同性戀也不是基督徒
而是你楊文凌啊
我歧視同性戀~所以_____(省略練瘋話十萬字
我同意同性必須有結婚權
理性?
科學?
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ben6705
時間:
2018-9-15 01:49 PM
同性戀,這個議題真的是各種意見都有。
我過看時機,又有人提出,會不會是掩護某事物。
有資格談論的應該是黃國昌,應該讓他先表示意見,大家再來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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